融资难与过度借贷并存 惠企施策需软硬两手抓

小编:图书批发发布日期:2023-05-31浏览量:562
核心提示:外贸企业融资难问题不断受到国家政策关注。今年4月25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提到,加大对中小

外贸企业融资难问题不断受到国家政策关注。今年4月25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提到,加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融资增信支持力度。同时,一些企业尤其是房地产企业债务过多不断引发社会关注。国家也不断出台降杠杆、遏制企业过度借贷的政策,中办、国办早在2018年9月出台了《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企业融资难与过度借贷现象为何会同时存在?解决这些问题的可行之策是什么?带着这些问题,《中国贸易报》采访了一些外贸企业、相关行业协会和金融领域的专家,试图寻找答案与对策。

为什么有企业融资难

有企业却能过度借贷

深圳市进出口商会常务副秘书长胡婷告诉《中国贸易报》记者,现在外贸企业融资比较困难。这些外贸企业申请贷款时一般拿房产抵押,由于外贸企业有一部分业务是委托其他企业代为出口,在申请信用贷款时难以完整地把这些特殊情况体现出来,于是获得的信用额度不高、能贷到的款项较少。

企业借贷较多这一现象前些年即已流行于西方社会,并不断影响到世界各国。我国一部分外贸企业也存在这一问题。例如汕头市进出口商会方面向记者反馈,广东省汕头市有一部分外贸企业存在负债过高的问题。

对于企业融资难与过度借贷现象同时并存的原因,天津财经大学教授郭娜认为,融资领域不均现象本质上是信贷资源错配问题。这一问题的出现主要与银行信贷歧视和银企信息不对称密切相关。商业银行为了实现营利,其信贷服务主要集中于大企业、大客户以及大项目,因为往往大企业所能提供的抵押品数量以及抵押品未来产生现金流的能力更强。相比于规模相对较小的外贸企业而言,银行向规模较大的企业贷款所承担的风险更小,获取的收益更大。在信息不对称的信贷市场中,商业银行对借款企业的信用、还款能力、资金去向、投资风险以及能够获取的经济利润等信息缺乏有效的了解,从而形成了逆向选择问题,使银行难以在众多申请贷款的企业中作出恰当选择。银行逐渐形成了“重抵押轻信用”的信贷发放模式,这样就会造成资产较轻而信用程度高的优质外贸企业难以获得贷款,而有重资产但杠杆率、负债较高的企业却可以凭借充足的抵押物获得贷款。

天津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高晓燕认为,外贸企业和微观企业融资领域不均实际是信贷配给的微观体现,即市场上一部分借款人的借款申请被接收,而另一部分借款人即使愿意支付高利率也得不到贷款。其根本原因在于外贸行业和房地产等行业本质特点不同,房地产业具有产业链条长、上下游行业多、金融关联大等特征,是国民经济系统性重要行业。因此金融机构相对而言为稳住房地产预期,不会大幅减少对房地产业的融资体量。而中小外贸企业具有规模小、资金少,管理不够规范,信用信息匮乏等特点,金融机构往往难以采信企业自行提供的质押物凭证等信用资料。通常情况下,金融机构会选择用现场考察的手段,即传统的IPC模式,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IPC模式强调银行客户经理现场调查走访、信息交叉验证及财务、税务报表等还原,来评估客户还款能力。但现实情况却是,很多中小外贸型企业财务数据不规范、缺乏第三方数据对企业真实经营情况的交叉验证。IPC模式中较为常用的数据,即所谓“三品三表”(三品指的是产品、押品、人品,三表指的是电表、水表、纳税申报表)的真实性难以确保,成本高、效率低,且风险判别容易受主观影响。综合上述因素,银行很难有持续的信心给予企业足够的信贷支持,往往会选择“惜贷”。

强化科技应用

提高监管和惠企水平

过度借贷使得企业在遇到灾害、变故时抗风险能力严重不足。南京大学商学院经济学系副教授贾鹏飞认为,借贷可以为经济输血,但借贷过多增加了杠杆,将带来经济波动,所以不能忽视企业过度借贷产生的负面影响,应努力趋利避害。

为遏止企业过度借贷问题,国家政策和法规层面还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郭娜认为,首先,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要以结构性去杠杆为基本思路,根据不同的部门、债务类型提出不同要求,在企业层面重点强调国有企业的去杠杆,通过对国有企业等开展风险监测,完善金融机构评价体系,引导信贷资源投向效率更高的领域和行业,并结合市场化债转股、混合所有制改革等的推进,以期达到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债务风险化解的同时实现债务效率的提升。其次,为了防范房地产行业过度借贷风险,我国应进一步完善房地产逆周期资本缓冲措施,将银行业资本监管要求与住房按揭贷款增速挂钩,以抑制房地产信贷增长过快。我国应建立系统重要性房地产企业名单。识别系统重要性实体,并对名单主体实施更为严格的杠杆、流动性和公司治理等方面的监管,以减少头部房企过度借贷风险的负面外溢效应。

贾鹏飞建议,一是加强金融风险防范能力,建立健全宏观审慎政策框架;二是严格监控资金流向,资金应当用在正当用途,而不是去炒作投机。

针对怎样解决外贸企业融资难问题,郭娜建议,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角度出发,我国商业银行应该积极发展银行金融科技。商业银行应该借助金融科技的应用推动银行数字化转型,优化银行信贷结构,推动银行贷款模式由“重抵押轻信用”向“重信用轻抵押”转变,从而使更多信贷资源流向优质中小企业,助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尤其在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加剧的背景下,商业银行更应该推动经营理念创新、加快数字技术应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要建立完善的信贷征信体系,推进行业信用建设,促进企业守信自律,形成有效的市场约束。一方面,要完善行业信用数据库,逐步建立金融业统一征信系统,促进金融业信用信息整合和共享,使企业的信用信息更加透明化。另一方面,要完善信用评级行业,发展第三方权威的信用评级机构,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督管理,完善信用评级机构的评价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从而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

高晓燕则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微外贸企业金融支持。各地方加强“政银企”对接,梳理一批业务优良又急需资金的中小微外贸企业名单,开展“清单式”管理,按照市场化原则,予以重点支持。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对外贸企业特别是中小微外贸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银行和保险机构深化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合作,强化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融资增信支持,增加信保保单融资规模。二是加快提升外贸企业应对国际风险的能力。各地面向外贸企业,提供更多汇率避险方面的培训、咨询等公共服务。鼓励银行机构创新优化外汇产品,提升基层银行机构服务能力,积极增加汇率避险首办户,优化网上银行、线上平台汇率避险模块,提高业务办理便利性,通过内部考核激励等方式加强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汇率避险服务。

天津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博士研究生赵琪建议,有关部门建立推动金融与公共服务领域系统互联和信息互通的机制。推进地方政府和辖区内的金融机构合作,积极探索综合电子政务数据资源对金融机构开放和共享,尤其是共享相关的税务、海关进出口货品等真实数据,弥补银行对企业的信息差,进而制定有针对性的风控策略。金融机构还要加强数字技术应用,采用平台化理念,聚焦外贸企业支付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场景的建设,提供全流程自动申请、自动审批、自主支付的融资服务,用机控代替人控,有效控制外贸企业的信用风险,大幅提升贷款审核和批准效率。


文章链接:https://www.480520.com/news/show/35549/
文章来源:服装批发市场    
 
 
更多>同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