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今天,阿耶克罗地方法院判处一名电话商店雇员共14个月监禁,罪名是用枪指着一名机械师,并持有一支仿制枪。
在29岁的Low Zhao Yuan认罪后,地方法官Mazana Sinin宣布了对他的判决。
Low因刑事恐吓被判入狱8个月,因持有仿制枪被判入狱6个月。
然而,地方法官命令Low同时服刑,这意味着他将只服刑8个月。
在刑事恐吓指控中,刘特佐被指控于去年4月28日凌晨12点17分在马六甲购物中心Jalan Lebih Ayer Keroh前的路边,用枪指着25岁的穆罕默德·祖尔胡斯尼·穆罕默德·阿明。
根据《刑法》第506条,如果罪名成立,最高可判处7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而有之。
根据1960年武器法案第36(1)条,他还因在同一地点和时间拥有仿制枪而受到指控。
法律规定,如果被判有罪,最高可判处一年监禁或最高罚款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副检察官Fikri Hakim Zamri提起公诉,而律师James S Thanjong Tuan代表刘特佐。——马来西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