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新南威尔士州的其他罪行相比,家庭暴力施暴者的定罪率一直很低,但十年前法律上的一个小变化,悄悄地推动了臭名昭著的困难起诉的有罪判决。
新南威尔士州于2014年出台法律,允许警方记录受害者的陈述,并将其作为法庭证据。研究人员表示,“以受害者为中心”的改变正在起作用。
悉尼大学和犯罪统计与研究局的这项研究在周三发布之前由《先驱报》看到,该研究发现,有预先记录证据的案件在审判时的定罪率提高了5.6%,认罪率提高了2.4%。
研究显示,检察官撤诉的可能性也降低了2.4%。
研究发现,在2015-18年,有预先录音证据的家庭暴力案件的定罪率为77%,而没有录音的案件的定罪率为73.6%。相比之下,非家庭暴力案件的定罪率为92%。
这些数字听起来并不压倒性,但新南威尔士州每年发生数千起家庭暴力案件,研究人员发现,记录在案的证据可以减轻受害者的“情感负担”。
“家庭暴力起诉……经常失败,因为受害者在向警方报告家庭暴力后,拒绝提供证据,”研究指出。
“与其他类型的暴力犯罪相比,这是家庭暴力案件定罪率相对较低的部分原因。”
法院和法律从业人员发现,受害者的视频证词更准确,因为它是在事件发生后不久录制的,而不是在几个月或几年之后在严重拖延的法庭上录制的。
警方和检察官发现,视频证据让他们更有说服力地说服罪犯认罪,并使受害者不太可能撤回证据——这是家庭暴力案件中经常出现的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脆弱的受害者很可能会花更少的时间在令人生畏的、往往是对抗性的法庭上面对施虐者接受讯问。
这项新研究指出,四分之一的女性受到家庭暴力的影响。根据普华永道和毕马威的计算,该国每年为此花费220亿美元。
最近几个月,新南威尔士州警方加大了针对“高风险”个人和惯犯的反家庭暴力力度。
今年7月,在新南威尔士州的第三次“Amarok行动”中,仅三天时间就逮捕了500人,并提出了1000多项指控。
当时,警察部长Yasmin Catley表示,家庭暴力是一种未被报道的犯罪“流行病”,副局长Mal Lanyon表示,该州一半的谋杀案与家庭暴力有关。
“这种类型的冒犯是暴力的,对抗的,有针对性的,”兰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