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组织声称加州的协助自杀法歧视他们

小编:小编发布日期:2024-04-30浏览量:76

对于一些残疾人来说,疫情引发了他们无法获得所需医疗服务的担忧。现在,一些团体表示,加州的协助自杀法也贬低了他们的生命,他们已经提起了诉讼。

一群残疾人正在起诉推翻加州的协助自杀法,称他们在疫情期间试图获得医疗保健时所面临的偏见表明,该制度太快了,把死亡作为一种适当的结果。

这起针对州政府官员和机构的诉讼辩称,加州已有7年历史的法律允许身患绝症的人选择服用致命药物结束生命——《生命终结选择法案》(end of life Option Act)——这使残疾人面临更大的被强迫寻求协助自杀的风险。

该诉讼称,残疾人经常面临他们需要的医疗服务被拒绝的情况,因此,他们可能会很快寻求协助自杀作为一种选择。

这起诉讼的原告之一英格丽德·蒂舍(Ingrid Tischer)说,她也经历过这种情况。

蒂舍患有一种肌肉萎缩症,她一生都在看医生。2021年,在大流行期间,蒂舍尔因肺炎住院。当她要求进行治疗以恢复体力时,医生说她不符合条件。

“他看着我说,‘嗯,我的意思是,看看你,我们无能为力。你早就知道这事会发生。那么你为什么感到惊讶呢?”

当时55岁的蒂舍尔说,她非常震惊。她以为自己即将走到生命的尽头。“对我来说,这是一次非常有力的打击,”她说。

她说,如果医生告诉她应该申请加州的协助自杀法,她很可能会同意。

没有医生建议过蒂舍这么做。诉讼中没有提到任何这种胁迫的案例。

相反,蒂舍尔找了另一位医生,医生给了她不同的诊断。她出院后康复了。

Tischer和其他原告提出了对一种微妙的歧视的担忧——提出挑战的律师Michael Bien称之为“操纵”。Bien说,那些难以获得所需护理的人可能会感到被迫将协助自杀视为最好的选择。

英格丽德·蒂舍(Ingrid Tischer)是本周加州一起诉讼的原告之一,该诉讼挑战了该州实施了7年的《生命终结选择法案》(End of Life Option Act)的合法性。

《生命终结选择法案》要求人们做出明确的选择来结束自己的生命。但是,Bien认为,残疾人的选择被他们是否得到帮助他们生活的医疗照顾和支持所蒙蔽。

“这真的是一种选择吗?”Bien问道,“当社会使得获得家庭保健支持变得非常困难的时候。”

对于加州的许多残疾人来说,要等待很长时间——通常是几个月之久——才能得到直接的专业支持,以提供家庭支持,使他们能够独立生活。众所周知,加州有一个慷慨的计划。但州审计员在2021年的一份报告发现,即使人们进入了家庭支持服务项目,每月仍有大约4万人得不到他们所需的全部护理。对于四肢瘫痪的人来说,让护理人员帮助他们上下床可能会决定他们是否可以上学或工作,并远离养老院。

诉讼中的另一位原告朗尼·范胡克(Lonnie VanHook)四肢瘫痪,需要全天候的帮助,包括有人帮他在床上或轮椅上移动,以防止他患上疼痛的褥疮。但当他无法得到足够的照顾时,他变得沮丧,并考虑过协助自杀。

康复医生朱尔斯·斯泰姆尼茨(Jules Steimnitz)将这种情况称为“看护缺乏症诊断,即你找不到看护。”30多年前,斯泰姆尼茨第一次为范胡克治疗,他一直与他保持联系,并帮助他克服了绝望。“这是他的主要问题。这就是导致他抑郁的原因。他不需要自杀。他需要侍从。”

范胡克告诉美国家公共电台,“多年来,获得这种援助一直是一场持续的艰苦战斗”。“这是一种精神消耗。它是衰弱。”

该诉讼称,范胡克作为一名收入微薄的黑人,由于医疗保健方面的种族差异,他面临的风险增加了。

在大流行早期,卫生保健系统的局限性变得更加明显。当医疗服务提供者担心呼吸机和其他治疗可能短缺时,各州发布了指导方针——称为“危机护理标准”——有时允许医生和医院在护理短缺的情况下将残疾人和老年人排在队伍的后面。

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介入并制止了这种情况。

同意重写分诊指南的几个州包括:田纳西州修改了规则,允许拒绝对已经使用呼吸机的人、患有ALS等高级神经肌肉疾病的人、以及一些患有痴呆症和创伤性脑损伤的人进行护理。宾夕法尼亚州的官员改变了标准,告诉医院可以停止对一些患有慢性肺病或癌症的人的护理。阿拉巴马州改写了允许对“中度至重度痴呆症”患者拒绝使用呼吸机的规定。

参与加州协助自杀法的人承认,残疾人往往难以获得足够的医疗照顾,但他们表示,加州临终法的制定正是为了避免这种歧视。

在萨克拉门托的加州大学戴维斯健康中心负责监督病例的精神病学家和姑息治疗医生内森·费尔曼说:“有残疾并不意味着有人有资格获得临终援助。”“残疾人和患有晚期癌症的人可能符合条件。他们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所有保障措施。”

他指出,两名医生需要确认一个人患有绝症,并且在精神上有能力选择死亡。费尔曼说,像他这样的医疗保健系统,增加了超越州法律的心理和其他评估,以进一步防止虐待。

俄勒冈州率先行动,其他州紧随其后

这起诉讼是由四个残疾人权利组织提起的——为退伍军人和其他脊髓损伤者辩护的联合脊柱协会;“尚未死亡”和“病人权利协会”这两个反对协助自杀法的组织;以及由残疾人经营的洛杉矶非营利组织california。

加州公共卫生部(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Public Health)负责统计哪些人使用了协助自杀法,该部门的一位发言人表示,它“对诉讼不予置评”。

俄勒冈州于1997年成为第一个实施死亡权利法的州。2009年,华盛顿州紧随其后。从那时起,这样的法律迅速传播开来。现在,有10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允许有能力做出选择的绝症患者协助自杀。

根据加州公共卫生部最近的年度报告,在加州,从2016年法律生效到2021年底,有3766人得到了这些药物的处方,其中64.3%的人服用了这些药物。

这起诉讼是在加州中区的美国地方法院提起的,它认为该州的协助自杀法违反了美国宪法所保障的正当程序保护,也违反了《美国残疾人法》的反歧视条款。

有些人想用法律来结束自己的生命,但却做不到

但这并不是《美国残疾人法》面临的唯一挑战。Lonny Shavelson博士是协助自杀法的支持者,他最近代表那些想用法律结束自己生命却不能的残疾人起诉了加州。

《生命终结选择法案》规定,接受致命药物治疗的人必须能够自己服用这些药物。这是协助自杀法中常见的保护措施,以防止家庭成员或其他人的胁迫。

但是Shavelson,美国临床医师学会关于死亡医疗援助的联合创始人说,它最终歧视了一些最明显想要使用法律的人,但由于他们的疾病进展而无法自己服用药物,例如ALS和帕金森症患者。

他说,他们被剥夺了“与身体健全的人一样获得法律保护的权利,因为他们无法自行用药”。“我们拒绝帮助他们进行合法的医疗程序。”

Shavelson的诉讼被加利福尼亚州的一家美国地方法院驳回,目前正在上诉。

如今,英格丽德·蒂舍(Ingrid Tischer)重新开始工作,帮助非营利组织筹款。她回忆起两年前住院时的情景,当时她呼吸困难,准备放弃。她说,当时驱使她的是恐惧——害怕死亡或搬到养老院,以及“大量错位的内疚”,因为她已经成为丈夫的负担。“我只是想退出,”她说。“我想我当时没想清楚。”

但蒂舍尔拥有让她扭转局面的资源——支持她的配偶、稳定的家庭收入、房子、可靠的医疗保险,以及她长期在医疗系统中工作的个人经验。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比我脆弱得多,”她说,因此,她相信,他们更有可能寻求协助自杀。

本文由罗伯特·利特尔编辑。它是由梅格·安德森制作的。

文章链接:https://www.480520.com/news/show/107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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